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处罚程序 >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2023-05-17 09:34:27 来源:法务网

一、强行侵占他人财产定什么罪

侵犯财产罪中的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修正)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强行占有他人财产定罪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本罪是亲告罪,告诉才处理。

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强行侵占他人财产定什么罪的法律知识。强行侵占他人的财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行侵占他人的财物是可以定侵占罪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网站律师。

标签: 非法侵占 侵占他人财产 立案标准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公司清算是什么?公司清算的相关条款有哪些?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微信群里被骂群主要担责吗 群里面辱骂他人怎么处理?
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谁承担?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女方生育证明在哪里开?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合同到期不续签年假没休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内容看这里
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和处理?员工擅自离职的法律危害有哪些?如何预防擅自离职的发生?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哪些?
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过户给子女 房产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知识纠纷
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会坐牢吗?借贷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 法院拍卖车辆一般要多长时间?法院拍卖车会通知车主吗?法律如何规定?
3 哪里查公司被投诉工商局的记录?工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4 出现建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单方违约合同纠纷处理有何依据?
5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流程有哪些?港澳通行证是否可以异地续签吗?
6 新股申购条件有哪些?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什么内容?
7 终止合同会构成违约吗为什么 终止合同还能起诉吗?
8 刑法非法集资人数规定有哪些内容?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会坐牢吗?
公司法
合伙人要具备哪些条件?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盗用身份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吗?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涉外离婚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未婚孩子生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多大?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职工补充医保包含什么?
认定工伤时间具体是多久 个人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是怎样的?新疆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介绍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财产法院判决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实践中家暴致死能判死刑吗?家暴致死判死刑有什么法律依据?
财产权益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具体包括了什么?
合同法
上市公司公司债违约后怎么办?上市公司总资产怎么算?

2023-05-16

二手房没有办理按揭怎么过户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2023-05-16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二者有什么区别?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在哪?

2023-05-16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生怎么处罚?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2023-05-16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几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023-05-16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分类分为几类?

2023-05-15

劳动纠纷
上市公司公司债违约后怎么办?上市公司总资产怎么算?
二手房没有办理按揭怎么过户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二者有什么区别?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在哪?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生怎么处罚?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几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分类分为几类?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